本报讯 (记者孙欣欣)近几年来,我市投入资金在全市100条道路设置了960块崭新路牌,方便了市民的出行。美中不足的是,新路牌提供的只是所处“点”的信息,未能提供周边“面”的信息,街路牌下灯箱显现的是移动、电信、彩票的广告,而没有汕头交通地理指示信息。
刘向平委员指出,街路牌下没有汕头交通地理指示信息,给外地游客造成了不便,与城市化高速发展不适应,与流动人口的高度集聚也不协调。他建议,路牌属于国有资产,对其经营权进行拍卖,是利用城市公共资源经营城市,政府可以节约资金。采取这种市场运作的方式,还可以解决现在路牌更换费用大、养护难的问题。但是,应该学习、吸取国内一些城市好的做法,有限制地将街路名牌下的灯箱广告牌位经营权进行拍卖。要明确“民生为重”、“公益为先”原则,即使拍卖时少收一点钱,也应在拍卖主要街道路名牌下的灯箱广告牌位时设置要求,规定拍卖所得的主要道路路口的灯箱广告牌必须一面用来作广告,一面给政府用来发布公益性的“交通地理信息导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