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报道:记者上午从市交警部门获悉,经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将对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强制报废。
据介绍,连续3次未检验并非是连续3年不检验,非营运的小型汽车新车前6年是2年一检验,6至15年是1年一检验,15年后就是半年一检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