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 通讯员王娉珊)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帮扶外贸进出口企业渡过难关,近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相关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包括简化收费方式、降低收费标准、部分货物改变计费方式。我市将有1000多家进出口企业受惠。
此次出入境检验检疫费调整主要是简化收费方式,将货物检验检疫费中的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合并为货物检验检疫费一项,并取消累计收费。在此基础上,再降低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原来的按货物总值的1.5%。、1.2%。分别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的0.8%。一次性收取。
新的收费标准意味着出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费大幅下调,降低幅度从33%到85%不等,将惠及我市一千多家进出口企业。据初步估算,今年汕头国检局将为汕头辖区进出口企业减轻近三千万元出入境检验检疫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