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食安办、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市城区部分生产经营鱼翅的商家开展检查。检查中,尚未发现“问题鱼翅”。联合执法检查组要求商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问题鱼翅”指使用非食品用原材料(工业双氧水、氨水、烧碱等)加工的鱼翅或以欺诈为目的仿造的鱼翅等。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将持续一个月,检查的重点单位为使用明胶或其他胶类物质生产相关食品的单位、鱼翅水产品初级加工单位、鱼翅经营批发零售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为鱼翅加工作坊集中区、海鲜干货集散地、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鱼翅的餐饮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