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去年11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3486户,在12月份首个纳税申报期,共受理应申报试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2634户,共征收增值税1034.50万元,纳税申报率及税款入库率均达到100%,为我市纳税人减负超过1100万元。这标志着我市顺利完成“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试点工作进入平稳运行阶段。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国税机关深入细致地开展试点纳税人业户确认、数据衔接、宣传培训、系统调试及演练运行,首个纳税申报期已于12月17日顺利结束,实现了“10月领购发票,11月正常开票、12月正常申报”的预定目标。从首个纳税申报期的数据分析,我市试点纳税人税负减少户数2522户,减少税额559万元,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取得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部分纳税人可减负590.99万元。两项合计为我市纳税人减负超过1100万元。据了解,随着运输企业的发展壮大和运输设备的升级换代,纳税人也将享受到更多更大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