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旬,在市、区人社部门的监督下,市区临江南路某工地木工组承包人赵某将168万多元工资款全部足额发还工人,解决了该工地部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领到工资的农民工无不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农民工做了一件大好事。
这仅仅是我市去年12月份以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社会成效之一。近期,我市组织了10个检查组共153人参加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已检查企业686家,责令补发工资725.11万元。
去年12月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印发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2.3万份,发放给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学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遵纪守法、善待外来工先进企业事迹,曝光违法违规用人单位,教育用人单位守法经营、善待职工,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意识。
市人社系统配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专人抓好信访工作。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向社会公布了12333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便劳动者投诉,落实举报投诉专查工作。建立部门信访协调机制,做到互相支持配合,依法依规处理好信访案件。据初步统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59宗,已立案处理完毕58宗。
在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人社、公安、建设、国有资产、工商、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从去年12月初开始对市区和揭东县、普宁市进行重点抽查。各县(市、区)也迅速行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10个,有153人参加专项检查活动。各检查组按照管辖范围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召开农民工座谈会,了解工资发放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责令整改。共发出整改指令书5份,强化执法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检查中发现有8家企业 没有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41家企业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有5家企业超时加班,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依法纠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3年元旦前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平安高兴返乡过年,维护社会稳定。
(编辑:邱洁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