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健) 汕潮揭三市实现同城化迈出实质性第一步。经省政府批准,自2013年1月1日零时起,我市将与汕头、揭阳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车辆年票互认后,三市车辆在潮汕地区的通行将更加便捷顺畅,三市的物流成本和车主的出行成本将得到进一步降低。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公路局获悉的。
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零时起,凡汕头、潮州、揭阳三市车辆已购买车籍所在地车辆通行费年票后,通过三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免缴车辆次票通行费;通过三市区域内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站时,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免缴代收的车辆次票通行费。
为促进车辆年票互认工作顺利实施,市公路局收费科有关负责人提醒我市广大车主,在通过上述收费站时,要记得把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随车携带,以备三市有关交通运输、公路部门的工作人员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