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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明查暗访整治无证售房

  

 本报讯 (记者肖彤兰)近日,市房产管理局在官网上挂出《关于加强节日期间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公告》,诚请市民共同监督房地产市场,发现、投诉和举报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和违反房地产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该公告提出“对市民举报或提供线索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有业界人士认为,这也是我市鲜有地在职能部门的《公告》中明确、公开地“悬赏”奖励市民举报“房商”违规行为。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我市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决心。

  根据该公告,市房管部门将于节日期间组织明查暗访,重拳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先收取预定金等违规行为,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公告同时强调,要严防在“元旦”、“春节”前后我市出现房地产市场违法销售行为的反弹现象。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商品房,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意向金、诚意金、定金等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在商品房项目销售现场,必须悬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建设规模较大的商品房项目,按工程进度情况分期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方便市民核对。

  公告提醒市民,在购房时要认真核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商品房是否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预售许可范围。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购买开发商未经预售许可违规出售的商品房,以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违规销售的商品房,存在建设手续未完善及价格变动、设计变更、资金缺乏监管等风险。另外,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市民可登录该局政务网站“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专栏”,查询相关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核发信息。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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