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家住月季园的五保户林老伯从今年年初起,其领取低保金的户头上每月增加了30元。这是我市推行向80周岁以上低保、五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政策给林老伯带来的实惠。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自今年年初,我市为全市本地户籍80周岁以上低保、五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元。截至目前,全市已为4100多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补贴约158万元。
今年年初,《汕头市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提出到2015年末,我市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并在2015年前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
根据《方案》,各地民政部门将积极建立城镇“三无”老人供养制度,保障他们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推广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此外,我市还力争到2015年,市建有一所省一级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每个区(县)建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乡镇)建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