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行政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确保在明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直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区(县)大部门体制改革工作,明年上半年前完成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任务。
据悉,我市将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减、放、转、并”改革,确保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压减50%以上,力争年底前出台第一批转变政府职能目录。除涉及须全市统筹的、平衡的事项保留在市级管理外,将尽量下放市一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审批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紧密结合的新型商事登记制度。通过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创新商事登记平台等方式,实现投资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压减70%,项目办理时限缩减50%以上。(王开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