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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餐馆竟售“五爪金龙”

  

本报讯(记者 黄泽春 摄影报道)一家美味餐馆竟然售卖俗称“五爪金龙”的巨蜥,目前相关经营者已被逮捕……近期,澄海区林业部门及森林公安派出所按照省林业厅及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大规模的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百日行动”,进一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据悉,今年来,澄海区林业主管部门在频频出击中,已缴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0多只。

  日前,澄海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的餐馆进行检查。当巡查到莲华镇一家美味馆时,民警们发现该餐馆厨房内一铁笼里面竟然装有“五爪金龙”活体动物一条。经查,这家餐馆业主陈某供认“五爪金龙”是其购进的,并用于非法加工出售获利。在该美味馆查获的“五爪金龙”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为:孟加拉巨蜥,属《国际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为我国明令禁止加工销售物种。经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陈某目前已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截至昨天,澄海区林业执法人员清理检查宾馆、酒楼、市场等经营场所25个,收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13只;还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一批,斑鸠等野生鸟类一批。期间共查处非法走私、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3宗,刑事拘留4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3人。

  当前,正值候鸟南迁季节,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候鸟等野生鸟类的违法活动时有发生。澄海区林业执法部门在采取加强野外巡查等措施,制止和打击非法张网捕猎野生鸟类行为的同时,提请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通告》,将全区范围列为禁猎区。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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