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府办结合我市实际,印制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从六个方面切实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不断强化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一是要着力建立饮用水源保护主动防控体系。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作为一项生命线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重点由保障水量向水量水质安全同步控制、由重微观达标向重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由保障用水供给向提供优质水源的战略性转变,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主动防控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是要严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各地要进一步科学统筹城乡供水规划,全面优化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依法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并将保护区的划定范围及保护要求告知公众。2012年底前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三是要大力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测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拓展饮用水源地的监测范围,强化饮用水源环境监测管理。每年要进行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指标监测;2013年开始要全面开展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并逐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县级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设,完善饮用水源环境预警应急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的建设,充实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努力提高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
四是要扎实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各地要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客观评价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要建立完善饮用水源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做好水源周边工业企业、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物品存贮仓库或场所、公路水路运输等典型风险源的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一源一策”和风险源“一源一档”,完善饮用水源基础环境信息、风险源名录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制度,强化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防范。加强重点水库的水环境保护,控制水库水环境营养水平,遏制水库生态恶化趋势,保障水库水质安全。
五是要抓紧开展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要按照《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和《广东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的有关要求,抓紧开展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市环保部门要加强推进《汕尾市公平水库(含干渠)水资源保护规划和螺河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从规划入手,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投入,加快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六是要积极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加大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的工作力度,完善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措施,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大力推进污染综合防治,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安全。要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02号)要求,从2013年开始全面启动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当前要从区域和污染源两个方面着手开展地下水基础状况调查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国土、水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规划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推进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记者 施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