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史报道:昨天,由汕头市政府主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的“汕头市传统优势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会”在市区林百欣国际会展中心大礼堂举行,汕头市电子商务代表企业和传统优势企业将近80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对接会。
副市长林依民、省经信委调研员袁国清出席了本次活动,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专家、亿邦动力网总裁郑敏为本地传统企业如何应用电子商务答疑解惑。举办本次对接会,是推进汕头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推动我市传统优势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扩大网络交易,提高汕货网购市场占有率。在对接会中,包括环球市场集团在内的4家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就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传统企业电子商务的营销策划以及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方面与现场600多位传统优势企业代表进行演示和交流;本地两家已率先投入资源开始建设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代表进行推介;此外,两家汕头市传统优势企业代表,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星河电器有限公司,则向参会企业分享他们应用电子商务降低流通环节成本的成功经验。
市经信局还将举办多场分区域、分行业的传统企业和电商企业对接活动,推动超过500家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网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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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出省内首个电商立法
加大财税支持力 发展中小微电商
本报讯 记者陈史报道:我市作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发展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在推动汕头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11月21日,我市以市政府令形式发布《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东省首个电商专门立法。
《办法》具有鲜明的政策亮点。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市场特点的市场准入制度,放宽经营范围核准,创新登记注册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带动导向作用,从多层次、多角度加大了财税支持力。提出“中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在全国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且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超过五十万元的,按市、区(县)两级地方财政分成部分,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分别给予百分之五十的补助。”《办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建立健全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研发孵化、保险信贷等配套服务支撑体系。针对电子商务高端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办公用房和仓储用地、费用减免等,《办法》也明确了相应的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