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蕾)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贸促会正式会签了《关于开展诚信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该院为提升司法公信、推进社会诚信平台搭建,参与社会诚信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
据了解,市中院与市贸促会共同制订《实施意见》,双方共同商定围绕各自职能,本着“延伸服务、共筑诚信”的合作目标,在推进商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协调工作基础上,通过将司法调解与贸促会调解、司法规制与贸促会自律、司法引导与贸促会服务相结合,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保障、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悉,自“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中院一直注重商事审判对“两建”的促进工作,与市贸促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联合设立办事处,调解企业商事纠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至今年10月份,该办事处共接受企业涉外商事咨询30多宗,受理涉外贸易纠纷12宗,涉案金额227万美元;成功调解贸易纠纷11宗,为企业挽回损失214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