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洁报道: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12月31日。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而我市仍有部分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从本月12日起,市人社局和市税局将联合对全市各类企业进行检查,主要是针对各类企业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用工人数、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等。
据悉,对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社会各界对企业不为劳动者投保等违法行为也可及时予以举报,可采取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一经查实将给予适当奖励。举报受理单位为金新路13号汕头市劳动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