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丹)近日,市妇联与省农信联社汕头办联合举行汕头市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发放仪式。记者获悉,截止目前,全市有18名妇女共获得财政贴息贷款117.5万元。
为积极推动“广东省扶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在我市顺利实施,市妇联牵头、协调市财政局和省农信联社汕头办联合制定相关方案,帮助妇女解决创业、生产经营和扩大生产过程中资金紧缺问题。据统计,全市18名妇女经申请成功获得财政贴息贷款117.5万元,其中南澳县87.5万元、龙湖区30万元。
据悉,我市妇女创业就业贴息贷款对象为:具有本地户籍人口、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的妇女。其中,优先考虑返乡女农民工、已有一定种养基础和项目的女能手以及创业中的贫困母亲。
申请贴息贷款扶持创业的妇女需有创业项目,有经营场所,具备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工商、税务等合法手续。
妇女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为8万元;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或生产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