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本报发现网上出现一个盗用潮州日报社徽、报名及有关新闻资讯的网站之后,迅速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该网站并非潮州日报社创建且未经报社授权,属于非法网站,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经查实,这家非法网站的注册日期是2012年10月4日,并于10月13日开始运作。由于该站网页上盗用了潮州日报的形象标志及大量的新闻资讯,令部分网民产生误解。市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确认,其创建者是市区一男青年魏××,目前,该网站已被关闭,案件由有关部门进一步审理。
市文广新局(版权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都是侵权违法行为。该负责人呼吁广大网民要依法用网、守法上网、健康上网、文明上网。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