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文浩、副局长刘斗荣、许良新和支队长陈建明等再次走进市电台“行风热线——面对面”直播室,继续就我市的土地征用、补偿及矿产资源管理等解答群众问题。就群众关注的征地补偿问题,张文浩说,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他说,农村集体非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他提醒购房者要清楚“小产权房”的风险,不买为好。节目中,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称,市区含定家声村在内的5宗村干部私卖土地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目前市国土局联合城区政府成立工作组,对私卖土地进行查处,市民发现违法卖地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3377192。
严查私卖土地行为
节目中,有群众问市区个别村存在村干部私卖土地行为,是否得到查处。陈建明说,市区有5宗较为典型的村干部私卖土地案,因已涉及刑法,国土部门把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他说,目前市国土局联合城区政府成立工作组,对私卖土地行为进行查处。
陆丰的钟先生反映,所在村干部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农民集体土地出租建商铺。张文浩称村干部行为属非法批地、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他说,农村集体非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群众对此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小产权房”慎买
陈先生说,城区有个别村尤其是“城中村”、城市边缘村,存在着房地产开发商私下跟村买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出售的情况,想知道这样的“小产权房”是否有保障。刘斗荣说,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国家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他提醒购房者要清楚“小产权房”的风险,不买为好。
对于农村老屋的土地使用证问题,许良新说,我国分别在1982年和1987年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对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就群众关注的征地补偿问题,张文浩说,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给被征地农民。(记者 邓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