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赖淑英述评:无论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统建补贴出售住宅模式,还是从新世纪以来推行的廉租公房形式,已为汕头众多住房困难户解决了居住的基本需求。特别自2007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推进,通过新建、收购改造、清理、租赁及帮建等形式,累计筹建保障性住房1万多套,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4000多户。今年4700多套保障性住房任务已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陆续开工。
走进市新建的住房保障项目新华园,胡伯的新居已简单装修还没来得及安置家具。胡伯一家三代原来挤住在海安街道一处30来平方的公房内,大儿子腿脚不便没有工作,小儿子患有精神疾病,一家人只能靠胡伯每月微薄的退休金生活,去年他们在我市保障性住房安置时抽签抽中了这套位于新华园二楼40多平方的两居室,一家四口将开始新的生活,“这里环境好、空气清新,我们都想早日搬过来”。在新华园,像胡伯这样的住房困难户还有几百户,陆续搬进了新家。
我市通过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多种形式帮助住房困难群众安居乐业,2001至2006年期间,再筹措六批公租房房源3560套,解决了中心城区双特困户家庭3560户、约1万多人的住房问题。2007年~2011年我市累计筹建保障性住房1万多套,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4000多户。自2009年省实施考核制度以来,我市已连续三年圆满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我市通过盘活积淀资金,争取企业和相关单位筹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等的投入,落实“三旧”改造项目配建或认购保障性住房等方法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多方发掘建设用地等措施,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
我市不断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先后制订出台了《汕头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汕头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汕头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等制度,并充分利用特区立法优势,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公租房保障办法》,从而促使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通过制定实物配租方案,对我市符合条件轮候到位的廉租住房低保家庭进行实物安置,并安排低楼层住房照顾残疾人户入住。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强住房保障基础管理工作,落实规范化管理,探索完善轮候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家庭都能获得住房保障,早日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