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蕾 通讯员 李炼)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民生类支出的比重。今年前8个月,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达到30.21 亿元,占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70.98 %,比上年同期增加7.34亿元,增长32.07%。
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委书记许光“集中财力保运转和做大事,做民生之事”的重要批示精神,集中财力为民办实事,着力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保和住房保障等民生事业的投入,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重点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大投入,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努力加快普及学前到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构建全民多层次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免除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本省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课本费的规定,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级安排和配套资金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技术教育、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助学体系;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基本建设,落实配套资金,支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积极向省争取补助资金支持我市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创办“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和“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
二是更加注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严格执行社保基金从上缴、申领、审核、拨付、待遇发放、检查监督等环节的规章制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作及100%社会化发放;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全面提高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提高了标准;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医疗待遇,安排配套资金用于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建立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机制,做好结对帮扶特困家庭工作,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次性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
三是更加注重对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事业投入。支持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公共文体服务,促进城乡基层文体事业的发展,支持 “送电影下乡”、“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书香潮州”和基层文化站设施及各项体育竞赛活动的开展。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四是更加注重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给,逐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覆盖的新型保障房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将廉租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加大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合理分配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