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月9日,本报报道了31路公交车司机与乘客因纠纷在路口互殴的事件。近日,31路公交车所属的市公交总公司经过会议讨论,决定解除与该车司机吴某的劳动关系,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处理通报。
本月7日中午,吴某驾驶31路公交车在东厦路自南往北到百花路口站时,有乘客要求在前门下车遭到吴某拒绝。因当时正值下班放学高峰期,车厢十分拥挤,当乘客往后门挪时,吴某未待其下车就将后车门关上,等车辆行驶到东厦路与金凤路红绿灯路口才开后门让乘客下车。其中一名乘客对此不满并用力踢了一下车门。于是吴某很生气地下车并质问乘客为何踢车,从而与乘客发生争吵引发纠纷。
市公交总公司认为,司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有关营运的几项规定:没有按规定让乘客下车、违规在红绿灯口让乘客下车、擅离驾驶岗位下车与学生对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也给企业形象和司机队伍“抹黑”,遂决定与吴某解除劳动关系,并结合本次事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整顿行风,加强司机队伍自查自纠的整治教育,让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诫,遵章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