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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编织起“底线民生”保障网

  

本报讯 记者周敏述评:民政工作事关国计民生、民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办成了一批惠民实事,构筑起“底线民生”保障网。

  2007年以来,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先后两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截至2011年底,全市平均低保标准为城镇人月254元、农村人月227元,比2006年分别提高了68元和63元。为应对物价上涨,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我市还多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2011年底,全市低保人均月补差为城镇158元、农村96元,分别比2006年底提高了78元和53元。2007至2011年,全市累计支出低保资金5.42亿元,其中城镇1.77亿元,农村3.65亿元。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实施低保扩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6517户、111919人,比2006年底增加了17932户、41144人,增长了58%。其中城镇有11552户、25453人,农村有34965户、86466人。低保人数占全市总人口比例从2006年的1.4%提高到现在的2.1%。

  为缓解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我市把医疗救助作为“为民解困”、“保障民生”的重点工作之一,稳步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目前,全市已初步构建起以资助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重大疾病救助为重点,以门诊救助和定点医院减免门诊医疗费用为辅助,以慈善捐助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救助框架。据统计,2007至2011年,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4836.9万元。其中,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直接医疗救助8.5万多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722.8万元;资助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3.3万多人次,资助金额1114.1万元。

  为帮助农村低保对象解决住房难,我市在“十五”、“十一五”规划期间,按照每户2万元的补助标准,每年组织为100户农村低保户修建住房。市政府又将这项工作列入我市“十二五”规划,并将帮建户数增加到每年200户,补助标准提高到2.5万元。从2001年,各级财政每年为农村100户住房难的低保户修建翻新住房。至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2600多万元,为1400多户低保困难群众修建住房,面积超过6.8万平方米。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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