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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两院组织观摩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出庭活动 两案庭审共用时33分钟

  本报讯 (记者  郑健  通讯员  江海) 为实现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规定的平稳过渡与顺利对接,近日,我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在潮安法院组织召开了一场简易程序案件庭审观摩,现场观摩了由潮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寻衅滋事案、卢某盗窃案等两起轻微刑事案件。

  当天上午9时40分,庭审开始。庭审过程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行使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答辩等各个环节进行了适当简化,公诉人直接发表了对案件的量刑建议,整个开庭过程简洁明了,秩序井然。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法庭当场作出判决,两起案件共用时33分钟。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文毓、市检察院检察长来向东以及我市两院的法官、检察官共50多人参加了观摩活动。

  在随后召开的全市办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上,参与观摩人员就相关工作经验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上,陈文毓、来向东分别对我市推进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出庭工作提出要求。

来源:潮州日报   责任编辑:chaozho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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