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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凌晨撬盗车内财物

  

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一伙“摩的”工友,在凌晨时分撬砸汽车,盗窃车中财物,迅速“致富”,竟买了两部小车“扩大经营”。8月30日,龙湖公安分局在联手金平公安分局开展治安防控整治统一行动中,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多警种联合作战,一举打掉该犯罪团伙,抓获黄某等5名团伙成员及涉案人员王某萍等4名,缴获作案小汽车2辆、摩托车1辆及作案工具和赃款赃物一批。

  今年以来,盗撬汽车内财物犯罪在龙湖区时有发生。今年1月25日凌晨6时许,事主周先生停放在珠池路一物流公司大门口的一辆轿车车窗被砸,车内现金港币10万元、两盒冬虫夏草(价值约8万元)、八条软中华牌香烟(价值约5000多元)、一个野生灵芝(价值约8000元)被盗。

  案件发生后,龙湖区公安分局指示刑侦部门联合案发地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成立专案组,对该类案件进行串并。通过走访受害人,对今年以来在龙湖区发生的撬、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案情,通过现场调查分析,办案民警初步掌握到一伙湖北籍人经常在凌晨三四时活动,行动诡异,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对该伙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进行跟踪,加强证据收集,摸清嫌疑人落脚点。

  8月30日凌晨1时许,办案民警获悉该团伙正在市区某娱乐城的重要信息,根据掌握的线索,刑侦大队联合金园、龙祥派出所组织警力联合作战,经缜密布控,在市区某娱乐城一包厢,现场抓获正在喝酒唱歌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肖某成、谢某、蒋某、代某等5名团伙成员及涉案人员王某萍、昝某君、昝某珠、闫某欢等4名,缴获作案小汽车2辆、摩托车1辆、羊角撬1把、大号钢钉1把、手机6部、银行卡8张、人民币8000元、手表5只、赃物玉块1块、茅台酒7瓶、月饼12盒、LV包1个、皮袋2个等一批。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交代:他们原是“摩的”工友,为图钱财,事先准备盗撬工具,分分合合在市区利用工具撬破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作案14宗。他们曾在一宗案件中盗走了车内财物19万元,至今事主仍没报案。公安机关提醒市民,车辆应尽量寄存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车内不要放贵重财物。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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