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至8月份,我市各级消委会紧紧围绕中消协、省消委会的部署,结合实际,联合交通、物价等职能部门,对全市36家交通客运服务企业开展了消费者评议活动。
在此次评议活动中,市、县两级消委会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导向,动员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期间,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发出征集评议意见公告,发放调查问卷8000份,回收7483份,回收率93.54%。经参评单位自查自摆和多方调查评议显示,我市交通客运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较多,重点表现在:一是长途汽车的票价调整没有及时公示,消费者没有知情权;二是市区公共汽车没有固定上落站、秩序混乱;三是出租的士载客不打表、计费不按规定,存在多收费或乱收费现象;四是市区公交、出租的士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影响其它车辆的行使安全;五是市区公交设备陈旧,司乘人员素质低、服务差;六是各交通客运服务企业均没有设立专门消费维权机构,消费者投诉渠道不畅通。
针对评议存在的问题,市、县消委会向各被评议单位发出《关于对交通客运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中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并通过与被评议单位的沟通、座谈,督促其在当地客运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对照查摆,落实整改,自觉遵守《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黄永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