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岱娜)昨天,粤东五市政府打私办、汕头海关、省海警二支队、粤东四市边防支队、粤东五市工商局等16家单位在我市联合签署《粤东区域打击治理非设关地走私合作备忘录》,进一步细化非设关地走私联合打击、重点难点、情报经营、案件侦办、强化治理和市场监管等内容,旨在落实“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建立紧密、长效的打击治理非设关地走私合作机制。这是粤东地区在深入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上先行先试的又一重要举措。
省海防打私办副主任孙晓和率省联合工作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席《备忘录》签订仪式。据悉,自2007年粤东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签订后,粤东地区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日渐完善,合作内容和层次不断深化,先后建立粤东区域反走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等多项制度,以汕头市打私办作为发起人,粤东五市打私办之间、打私办与有关单位之间在反走私情报预警、联合行动、政策研讨、宣传教育、交流考察和综合治理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孙晓和充分肯定粤东地区反走私工作及汕头市在贯彻落实《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上所取得的明显成效,希望粤东地区要以深入整治非设关地走私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粤东地区反走私工作新进展;不断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法制化和制度化进程;进一步保持高压,狠抓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