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自7月1日开始,《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和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加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鉴定备案和记账管理工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参保人申请门诊特定病种的,须于每月25日前到所属社保局办理备案手续,同时规定参保人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根据该办法,参保人患恶性肿瘤、糖尿病、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等28种疾病或者治疗项目在门诊发生医疗费用,可以申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比以前的政策,参保人操作起来更简便、待遇水平更高。一是从以往的半年累计报销一次改为逐月报销,缓解了病人的资金压力;二是从以往的参保人凭票证到窗口申请报销改为定点医疗机构自动记账报销,简化了报销手续;三是增设家庭病床制度,恶性肿瘤和骨折病人可享受两个月以内的家庭病床待遇,方便参保人在家接受治疗,同时提高了参保人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