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晓丹 实习生陈奕秀 徐纯)从8月1日起,我市实施新的出租车运价标准,全市1500多辆出租车的计价器正按新运价标准陆续进行调校。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已有650辆出租车完成调表工作,争取20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据了解,已完成调表的出租车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未完成调表的出租汽车,在过渡期间运价标准按《汕头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调表过渡期”运价表》比照收费。该运价表按车辆行驶不同公里数,列出根据新运价对应的日间价格和夜间价格,如车辆行驶2.75公里,根据对照表日间的运价为10.4元,夜间运价为12.4元;行驶6公里,日间的运价为18.2元,夜间运价为21.8元。另外,运价调整“调表过渡期”为8月1日至8月25日,8月26日起我市出租汽车统一按计价器显示的运价标准执行。
对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新运价标准或以各种借口乱收费的出租车,市民可拨打价格投诉热线12358、出租车经营服务投诉热线8823998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