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洪镔 实习生郑逸菡、吴悦琛)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及新开工项目工作进度,保证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我市推行重点项目承诺制,要求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行政审批部门和服务单位及责任人分别作出书面承诺。
据悉,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承诺,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项目法人责任,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向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单位作出承诺,按照年度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计划,建立倒逼机制,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部门则要向市委、市政府和公众作出承诺:重点项目实行超常规审批。从最大限度缩短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出发,对行政审批项目具体时限作出承诺,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审批服务项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落实首问责任制,确保审批办理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