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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织纹螺吃不得!

  

  这种织纹螺吃不得!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邓丹丹 实习生 廖耿超)由于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我市卫生部门日前发布相关预防食物中毒的警示,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不要误食织纹螺。

  据了解,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汕头也是织纹螺分布地区之一,因此市民要加强警惕。据悉,我市目前尚未接到食用织纹螺中毒病例报告。

  记者走访部分市场,并未发现织纹螺身影,而一些受访市民也表示未听说过菜市场有织纹螺销售。据了解,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治疗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

  市卫生局有关人员表示,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另外,市民一旦误食织纹螺后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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