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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野泳”,莫让悲剧上演

  

  

 

 本报讯 记者陈史摄影报道:炎炎夏日,游泳成为了市民消暑的主要方式,我市各大海滩、江河、池塘、水库“野泳”场所游人如鲫。不少地方水面看似平静,实则“暗含杀机”。今年入夏以来,野泳险情和悲剧正不断上演。市民千万不要贪图一时凉快而到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水域野泳,以免发生意外。

  夏季野泳溺亡悲剧频现

  今年6月以来,我市溺水事故频频发生。

  8月1日下午15时许,澄海区莲下镇海后村5名学生在湾头片区沙仔坪堤段下水游泳失踪。接报后,澄海区委、区政府迅速组织搜救力量开展搜救,同时积极做好家属情绪安抚等善后工作。至19时47分,现场打捞起3名年仅15岁的溺水学生,但均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人失踪。经过搜救人员坚持不懈地搜索,终于在两天后找到这2名不幸遇难学生的遗体。

  此外,在8月1日下午16时许,2名年仅17岁的江西籍在汕务工人员到莱芜海域下海游泳溺水,造成了一死一失踪的悲剧。

  8月3日中午,11岁的潮南区男孩蔡某在陈店镇溪口村莲角池处游泳时,因不识水性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入夏以来,这样的悲剧频现,这为我们带来了血的教训,必须引起高度警惕,杜绝这样的人间惨剧再次发生。

  场馆稀缺助长野泳风气

  明知这种地方不安全,还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为何还有那么多市民加入到野泳行列?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我市正规的游泳场馆并不是很普及,而配备救生员等安全措施的海水泳场往往离市区路程较远;二是目前部分住宅小区虽有游泳设施,也仅仅是对小区业主开放,外人并不能享受到同等的待遇。

  为满足市民的游泳需求,不少开发商在建房的同时,纷纷在小区内部建设游泳场所,以此作为吸引住户的筹码。昨日下午,记者在澄海区一住宅小区看到,位于小区中央的露天游泳池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在水中嬉戏玩水,好不开心。据管理人员介绍,该游泳池主要方便小区居民,每套房可拥有主副卡三个游泳卡,每个夏天在此游泳总共需花费近900元。记者在游泳池门口看到,一名父亲带着孩子拿着游泳圈欲来此玩水,却被挡在游泳池门外。因为他们不是该小区居民,只好悻悻而归。

  安全游泳应学会救助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小学生遇到同伴溺水,不知道怎么去正确施救。有些孩子知道去叫大人,但不晓得利用周边条件及时出手施救,有的孩子看到同伴溺水,竟不知道呼救,甚至担心被责怪而不敢跟家人说起。

  水中救援是一个争分夺秒的过程。发生意外,不懂得正确施救是溺水死亡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学校老师、大人仅仅告诉孩子不要去河边玩水是不够的,要教会孩子游泳,也要教孩子怎么正确救人救自己。

  救援的第一个原则是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果孩子发现同伴溺水,千万不要贸然下水去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纠缠,如水性不好,反而会酿成更大的悲剧。发现他人溺水,首先要大声叫喊呼救,请求大人支援,如果附近没有大人,可就地取材巧借救生工具,看看周边是否有树枝、木棍之类的东西,实在没有,可脱下衣服、裤子,丢向落水者,落水者如果抓住这些衣物,会给救助带来方便。

  安全野泳宜疏不宜堵。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有关部门应该坚持堵疏结合的方法,引导群众到管理规范的水域游泳。同时,应设立更多的公益性游泳场馆,或在人群集中的野泳场所配备救生员等安全措施,减少甚至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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