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婉萍 实习生林逸霖) “我当时也惊呆了,一时心存侥幸便驾车逃逸,现在已是后悔莫及……”7月29日下午4时55分左右,市民肖某驾驶一辆集装箱挂车,在市区护堤路水厂路口附近路段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摩托车骑士当场死亡。肖某在现场停留片刻后驾车逃逸。近10小时后,在警方已锁定其为犯罪嫌疑人并全力展开抓捕时,肖某迫于侦查压力到金平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事故中当场死亡的摩托车驾驶员系贵州人黄某,年仅28岁。当时,黄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子和一双年幼的儿女外出,没想到竟发生这起惨剧。目睹丈夫死亡的黄妻,慌乱中未能准确记住逃逸车辆的车牌号码,但警方经过多方排查、抽丝剥茧,最后确定粤D084××号集装箱挂车具有重大嫌疑。30日0时30分,民警在潮汕路一修理厂找到了该车,但此时车上的集装箱体已卸下,一些重要特征难以确定,且该车车牌也与黄妻提供的号码不相符,因此,民警又兵分两路,一路前往码头查验车辆卸下的集装箱体,一路查访车辆驾驶人。就在民警确定粤D084××号集装箱挂车即是逃逸车辆,展开对车辆驾驶人的抓捕时,该车司机肖某也打来电话,并于30日凌晨2时30分到金平交警大队自首。
据肖某供述,案发时他正从庵埠拉一车糖果途经护堤路前往港集码头。当他正常行驶至护堤路水厂路口附近时,从右观后镜看到一辆摩托车想从车辆右侧超车,但由于路面不够宽,摩托车过不了而撞到路边的树木,随后摔倒在地。摩托车驾驶员的头部恰好倒在集装箱挂车右后轮,遂遭车轮碾压当场死亡。他停车后看到此惨状也“蒙”了,就上车逃离现场。
◎记者手记:
发生事故莫一逃了之
本月中旬发生在市区光华路的重大交通事故让人记忆犹新,29日护堤路又发生类似事故。这两起事故有一个共同点:当事司机本来都属正常行驶,不一定是事故的主要责任者,但他们却在案发后驾车逃逸,最后反而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第一时间要抢救伤者并报警,切莫一逃了之,如逃逸这只会加重事后的处罚。因为当事人逃逸一旦被抓获,就要承担事故主责以上的责任。致人死亡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