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潮汕文化 传播民族影音 振兴潮汕艺术 凝聚民族精神

榕城警方侦破寻衅滋事系列案

  近日,榕城警方经缜密侦查、精心布控,成功破获多宗寻衅滋事系列案件,抓获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6月份以来,榕城公安分局仙桥派出所接连接到群众举报,称一伙男青年近期常流窜于仙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寻衅滋事,故意殴打他人,损坏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的影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榕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方楚伟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要求仙桥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侦破案件。专案组通过走访群众,并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地点深入研判,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6月25日18时许,专案组获悉部分犯罪嫌疑人在仙桥街道某村一山坡聚集,迅速出警进行抓捕,现场抓获陈某彬、陈某锋、陈某坤等3名犯罪嫌疑人;6月26日,在仙桥西岐村市场抓获另1名犯罪嫌疑人陈泽某。

  经审讯,陈某彬等4人分别交代了自2012年6月4日凌晨至6月18日凌晨,多次结伙在仙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故意殴打他人、损坏公私财物等犯罪行为。6月4日3时许,陈某彬等人在仙桥永东村某网吧无故殴打一男青年,这名男青年逃跑至村民陈某武住家楼下时,陈某武上前劝阻无效,陈某彬等人继续对该青年进行殴打,并用水泥块将陈某武的小轿车车窗玻璃全部砸碎。据查,被殴打男青年及陈某武均与陈某彬等人无任何矛盾纠纷。6月14日11时许,陈某彬等人又在仙桥西岐村广场茶座,无故将谢某明打致轻伤。6月18日3时许,陈某彬等人在西岐村某理发店进行打砸,并打伤店主丁某强及员工张某帆。而这次寻衅滋事的原因,仅仅是由于这家理发店平时生意不错,陈某彬等出于妒忌而大打出手。

  据了解,陈某彬等4人年龄在18至22岁不等,均为辍学无业青年,不仅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喜欢到处惹是生非。由于精神空虚无所寄托,他们就以骚扰他人正常生活为乐事,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坤曾于2010年因参与聚众斗殴被判刑一年,去年刑满释放。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相关链接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肆意挑衅,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在客观上须有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这些行为既可由个人单独实施,也可以结伙或者聚众实施。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上述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随意殴打多人的;经常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后果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量较大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等。

  寻衅滋事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且行为人通常是出自蔑视法纪,显示威风,寻求精神刺激,报复社会或者发泄不满等动机。

(编辑:林玉玉)

来源:不详   责任编辑:Jy0663 
    大名:    提醒: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评论正在加载中...

相关内容

最新潮汕影视
随机推荐潮汕影视

潮汕故事剧:二瓮银(第四集)

潮汕爆笑喜剧:西游记(第三集)
华龙潮汕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留言反馈 | 友情链接
华龙潮汕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