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录取将从7月6日开始,直至8月21日结束。日前,省招生办发布《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下简称《规定》),今年录取共分六个批次,省招生办严禁“点招”及向考生乱收费,否则有可能被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甚至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据介绍,今年,广东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类、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专科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且录取不再放在提前批进行,而是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规定》指出,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高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点招”及向考生乱收费。
省招生办强调,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学复议。若高校坚持退档,责任由高校负责。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高校必须做出解答,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