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印着“提取公积金”的小广告出现在市区部分居民小区密集的路段、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记者调查:
名为“代提公积金”实为造假牟利
近日,家住市区晓翠路的市民林先生发现,小区门前张贴了“提取公积金”的小广告,沿着晓翠路往北走,几乎每二三十米就能见到这类小广告,广告上只有几个字,除了“提取公积金”字样和电话号码外,还标着“欢迎中介合作”。“难道不用提供任何材料也能提取公积金?”林先生向记者反映,“我拨打了小广告上的电话,对方口气特有把握,称需付所提公积金金额的15%为手续费。但对方一直没说明是用什么方式提取公积金。”
随后,记者进行了走访。发现这类小广告上标注有不同的电话号码,有的是“15815800865”,有的则是“15815803929”。经查询,这两个号码均是来自广州移动的号码。记者拨打前者一直未有人接听,而第二个接通后,一男子了解到是要提取公积金,马上询问“是哪里的”,记者刚回答“揭阳”,该男子再问“揭阳市区的吗”,记者回答“是”后,男子表示“揭阳的暂时不办”,随后挂断电话。
“代提公积金”是否可行?记者就此采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林仕彬,他明确表示:该中心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人员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非法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所谓的“代提公积金”,是通过提供伪造的房产证、契税完税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备案证明、婚姻证明等假材料,以帮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名从中谋利,广大职工切勿相信此类非法广告,慎防上当。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
造假骗取住房公积金将被严处
林主任告诉记者,通过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近年来在省内一些地方时有发生,省住建厅自2010年下发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防范此类造假骗取公积金的行为,从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等入手,目前已采取相应措施和手段,加大审核和检查力度,提高辨别虚假材料的能力,严把审批关,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合法提取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林主任提醒广大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凭真实、合法材料办理,并对提供的证件材料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存在侥幸心理轻信非法广告,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住房公积金,不仅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且还须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一经确认提取住房公积金当事人所持材料为虚假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限期退回骗取款项、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将当事人列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诚信档案的黑名单、限制当事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纪检、监察、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