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7月1日起,汕头市将执行新调整的201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732元。
据了解,按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11年度汕头市(含区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32元的数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核算确定汕头市(含区县)2012年度,即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职工最高缴存基数为13660元,也即是2011年度汕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732元×5倍。
按计算,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2732元。这意味着,与2011年度相比,汕头市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分别提高了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