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桌上这百余张交通罚单和一份找不到车行的协议书,成了赵先生的心病。
近日,市民赵先生像平常一样打开邮箱准备拿信时,一张来自交警部门的行车违章罚单让他的心又沉了下来,这已是10个月来他收到的第116张交通违章罚单!最让赵先生困扰的是,屡屡“闯祸”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他15年前卖掉的一辆旧汽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卖车没过户埋隐患
1997年5月,赵先生将他已经开了若干年的一辆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市区一车行。当时,车行负责人以乙方的身份与赵先生签订了一纸二手汽车转让协议,约定车辆转让后的一切费用和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车辆今后在外如有发生交通意外及其它意外,也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车行还承诺在寻到新买主时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以前车辆过户并不需要原车主亲自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赵先生便把车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交给车行,就此完成了交易。而往后10来年相安无事,赵先生渐渐也把这件事淡忘了。
2010年6月的一天,赵先生开车在路上行驶,偶然撞见了这辆旧时的“座骑”,当时驾车是一名年近花甲的男人。赵先生了解到,这个驾驶者的妻子姓李,就是该车的新车主。不过,当年车行把汽车卖给他们的时候并没有依照承诺办理过户手续,因此登记在册的车辆所有人仍然是赵先生。
一天收10张交通罚单
获知这一信息,赵先生心里有些许不安。然而,汽车卖出13年来行车记录良好,从没有惹过什么麻烦又让他对新车主信任有加。于是,双方互留下联系方式后便各自离开。赵先生没想到,这次的错过竟为自己种下了一枚难咽的苦果,至今让他后悔不已。
在邂逅昔日爱车约一年后,赵先生接到了车辆卖出14年来的第一张交通罚单。他随即联系新车主李女士,但李女士的回答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原来,在一个月前,李女士已将车辆转卖给了她的朋友,而她的朋友又通过中介将汽车卖给了另外一人。尽管赵先生一路追索,寻到了李女士朋友的下家,但该人却表示车辆已转手给他人,现在也不知究竟“车落谁家”。线索曳然而断,可赵先生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从去年7月起,交通罚单便频频“造访”他,高峰时甚至一天10张。这些不期而至的违章记录单违章的地点主要在市区,以金凤路、金砂东路、泰山路、长平路、华山路、金环路等交通主干道居多,多数是超速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乱闯红灯。更让赵先生心惊肉跳的是,该车违章的时间段不少是在凌晨时分。如去年12月22日的几张罚单,违章时间分别为凌晨3时13分、3时14分、3时15分,违章地点分别为长平路的天山、华山、金环路口,也即是说,驾驶人每过一个路口仅用1分钟,行车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又如去年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到4时21分,该车在市区兜兜转转3个多小时,就为赵先生增添了10张罚单……
“正经人家谁会在半夜三更到处飞车违章呢?”赵先生心急如焚,他清醒地意识到,仅仅是收罚单还不算严重,这辆车“劣迹斑斑”,万一交通肇事撞到人,更大的麻烦可能还在后头。赵先生想找原来与他交易的车行交涉,可流年似水沧海桑田,该车行已不知所踪。为此,他又辗转多个部门,但由于没法提供原车证及其它相关证件,事情一直没法得到处理。
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交通罚单还是接踵而来,赵先生担惊受怕却又无可奈何。他只能寄望公安交警部门尽快找到那辆疯狂违章车,逮到车辆的真正使用人,否则这样的煎熬,何时是个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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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车辆肇事 原车主难脱干系
记者了解到,对于赵先生来说,目前最大的困扰除了不断“造访”的罚单可能给他带来的经济损失外,还要忧心车辆万一肇事会追究到自己身上。这种忧虑并非无可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如果肇事,原车主是难脱干系的。
广东岭海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表示,机动车是一个特殊的动产,由于驾驶机动车涉及到公共安全,所以我国对机动车的占有、使用、登记、处分等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若机动车辆没有经过登记并取得牌照,就不准上道路行驶,不能成为合法的交通工具。而在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机动车用作抵押、机动车报废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也即是过户。
马律师说,如果车辆转让后却没有过户,那么原车主就要为日后车辆的真正使用人行车担负很大的风险。一旦这名使用者肇事逃逸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无力赔偿,或是利用车辆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作为车辆的原车主都难脱干系,甚至有可能承担法律风险。
事实上,对于购买二手车的购车者来说,车辆没有过户,同样会面临财产不明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原车主与他人产生财产纠纷需负赔偿责任,其“名下”的车辆也有可能作为其“自有财产”予以赔付,届时,购车人就难免卷入是非。又如,车辆发生失窃,由于购车人并不是“车主”,将连认领失窃车辆的权利都没有。针对种种现实问题,马律师提醒,市民在进行车辆转让时,一定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切莫贪一时便利而为自己埋下“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