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加强打击欺行霸市工作通知和全市打击欺行霸市工作会议精神,把我市经信系统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引向深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各县区经信局要高度重视打击欺行霸市工作,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强化对所辖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和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各县区经信部门要按照市打欺办的工作部署,配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三个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在废品回收、二手机动车交易、典当等行业中采取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各种暴力手段打击竞争对手,垄断、控制以上行业、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在拍卖行业中非法控制招投标、串通投标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在商品收购批发行业中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及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各县区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要进行明查暗访,摸清情况;各有关企业要加强自律,遵纪守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持渠道畅通,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对有关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报送同级打欺办,同时抄报我局。有关企业如发现上述欺行霸市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上报我局。
联系人:施练超、周钦胜,联系电话:21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