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公告
潮府〔2012〕6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的通知》的要求,我市新一轮机构改革后34个市直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已经市政府审核确认,现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haozhou.gov.cn)及潮州法制网(http://fz.chaozhou.gov.cn)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附: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市发改局等34个部门)。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