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潮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以被告人陈某挺、陈某锋及柯某涛等为首的3个欺行霸市犯罪团伙进行集中宣判,认定寻衅滋事等案件37宗,14名犯罪分子分别被一审判决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此次集中宣判是潮州市打击欺行霸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首次进行的较大规模集中公开宣判,有力地震慑了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为更好地打击欺行霸违法犯罪活动,潮州市二级法院立足“严打、快打、真打”原则,切实加快相关案件梳理速度,对涉及废品收购、瓷土开采行业等欺行霸市的犯罪案件,迅速组织具备丰富案件审理经验的刑事审判精干力量,结合该类案件的犯罪特征,严把事实依据,严格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确保案件依法快速高效审结。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锋等欺行霸市、滋事逞强,合伙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上述3个欺行霸市犯罪团伙的14名成员进行严惩。
目前,其他涉嫌欺行霸市的刑事案件正在加紧审理中,全市二级法院对欺行霸市犯罪分子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有力打击其嚣张气焰,全力维护和谐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施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