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市区78岁的李正容高高兴兴地来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汕民社许预字【2012】1号红头文件后,满头银发的李阿姨显得十分激动和兴奋,她连声说:“我的工作终于得到社会的认可了!”据悉,凭借着这份“1号文件”,李女士将在该名称核准之日起1个月内召开理事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这也是《办法》正式实施第一个工作日,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的第一例社会组织登记。
据介绍,李正容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汕头市泽涛学生劳动体验园”。她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劳动体验服务已经几年了,因为没有办理注册登记,平日在接受社会捐赠方面,存在无资质、无账号接收等问题,要注册登记也没有业务主管单位。今天终于领到核准通知书,李阿姨心里别提多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