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新园派出所经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近日,成功破获一宗盗窃货运站保险柜巨款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赃款33万元、小汽车一部及金银首饰等一批赃物。
去年12月25日凌晨2时许,海丰县城二环北路某货运站工作人员将一个内有58万元现金的保险柜装上货车,运往广州。当天7时许,货车到达广州后,运输人员发现保险柜没有在车上,怀疑失窃,于是报警。
海丰县公安局接报后,与新园派出所联手,迅速成立专案小组,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办案过程中,民警通过调查走访,排除了保险柜在运输途中被盗的可能性。在随后调阅现场、周边地区监控录像及分析相关人员的活动情况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经过进一步的侦查,最终锁定该货运站已离职的员工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获取证据,警方没有立即对姚某实施抓捕,而是通过加大摸排力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在“吃、住、娱、行”过程中留下的各种信息、活动轨迹,搜集了犯罪嫌疑人姚某案发后暴富的迹象:经常住宿旅馆酒店、先后使用他人的身份证购买了两部小车等大量重要证据后,警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姚某实施抓捕。
3月14日当晚7时许,当姚某驾车在县城烈士陵园刚一露头,即被民警逮个正着,当场缴获小车一部,以及购买汽车、金银首饰回执等凭证。
经审问,犯罪嫌疑人姚某(男,27岁,海城人,有吸毒史)供认:在去年12月24日被货运站老板辞退后,萌发盗窃货运站保险柜的邪念。次日凌晨2时许,姚某乘货运站无人之机,避开视频监控,从货车中门上车,把保险柜搬到自己的摩托车上,将其运送到西闸,然后撬开保险柜,取走柜内人民币58万元,之后把保险柜推入西闸河中,并用赃款购买两部小车、金首饰及满足个人挥霍。同时,还交代了剩余部分赃款藏匿在深圳其兄姚x鹏的出租屋中。据此,该县警方连夜赶往深圳市,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福田区姚x鹏的出租屋中起获赃款31万元人民币。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