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汕头市运用较大市立法权制定实施《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开创了全国较大市行政程序统一立法的先河。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本月19日至23日,市政府在北京大学举办汕头市领导干部行政程序研修班,对48名来自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执行力,打造法治、阳光、服务政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出席了昨天上午的开班仪式并作讲话。
据悉,本次研修班将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斯喜,国务院法制办研究中心主任李岳德以及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的专家学者姜明安、胡建淼、马怀德、于安、王锡锌等主讲授课,举办法治思维与法律手段、走向法治强国等综合性课题,以及行政程序法的基本问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理论和实践、行政立法的相关问题、行政程序强制问题、行政程序与司法审查等有针对性的课程。
郑通声指出,本次研修班是汕头市与全国知名学府合作举行的一次大规模、高层次的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希望全体学员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学以致用,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应用到具体工作实践中;珍惜培训机会,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模范,为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出席仪式。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宋荣生参加研修班。开班仪式后,应松年教授为学员讲授第一课———行政程序法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