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地税部门获悉,汕头市将从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工商和国税的登记数据、用电信息数据进行一次税收经济户口的全面清理。地税部门提醒依法应办理税务登记而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应于2012年5月31日前到辖属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心城区纳税人也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机关将给予从轻处罚。
为提高清理工作成效,地税部门将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与工商登记信息比对,已办理工商登记而尚未按规定办理地税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二是与国税登记信息比对,已办理国税登记而尚未按规定办理地税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三是与用电信息数据比对,重点清理有用电信息记录但尚未办理税务登记以及用电量与申报纳税额偏差大的业户;四是着力清理各类集贸市场以及各类商业综合体的档口、摊位;五是对沿街铺面,除清理税收经济户口外,着重清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情况。要通过这次全面清理,达到进一步厘清汕头市经济户口情况,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死角”,减少税收流失,促进公平税负的目的。
据了解,近年来市地税部门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方面,实行了免收取纳税人办证工本费,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在国、地税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税务登记窗口,均可受理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纳税人申办联合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