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天化日之下将小汽车斜停在城区主干道的机动车道上(见图),这个车主也真够“牛”的。近日,交警龙湖大队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发现这辆违法停放的小汽车,经核查,该车竟然存在着未接受处理的237次交通违法行为,可谓“劣迹斑斑”。
3月2日中午12时50分,交警龙湖大队专项整治行动组民警巡逻来到中心城区金砂东路龙珠花园门前路段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U/211××的墨绿色丰田小汽车停放在机动车道内,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民警立即下车检查,但当时车上没人。执勤民警回想起前一天也曾在同一地点查处过该车,凭着职业敏感,他们意识到该车可能存在更为严重的问题,于是通过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该车在汕头中心城区总共有237次违反规定停放、闯红灯、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记录,一直没有接受处理,而且该车在2008年11月年审到期后就再没办理过年审手续。
执勤民警经请示上级领导后,将这辆涉嫌严重违法的小汽车予以查扣并拖离现场。经查,该车车主为连某,家住潮南区司马浦镇大布上村。目前,交警龙湖大队已依法通知车主前来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