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法、理、情相结合,刚柔并用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申请人马某追回了被拖欠达两年的借款6万元。马某在拿到欠款后,心情十分激动,向法院送来一封感谢信,由衷感谢执行局干警积极迅速地为她追回了被拖欠的借款。
男青年罗某假借其父之名向马某借款人民币9万元,后经马某多次催讨,罗某在付还了一部分款项之后,均以各种借口推脱。因一直未能讨回借款,马某于去年12月向区法院起诉罗某并胜诉,但罗某仍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马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申请人罗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传票传唤其到庭接受询问,罗某到庭后态度消极,多番表示无法筹款到庭付还马某,并表示自己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丝毫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诚意。执行法官经过细致调查,了解到罗某几次到庭接受询问时所驾驶的车辆均是不同品牌的豪车,但罗某强调其驾驶的汽车是家里的财产,并非其本人所有;同时,执行法官还了解到罗某目前居住的房屋为复式二层豪宅、家里以卖茶及开办酒厂为生,罗某完全有能力履行本案的债务。因此,法官对罗某“赖账”的行为及消极履行债务的态度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说服、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但罗某仍不思悔改。
为保证申请人的债权得到顺利实现,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罗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考虑到罗某的年纪尚轻,在实施拘留措施之前,执行法官仍设法联系到罗某的父亲,通过电话向其介绍本案案情及执行的情况,并做罗父的思想工作,希望其能敦促儿子履行还款义务。罗父在听了执行法官一番话之后当即到庭,并当庭对罗某进行了批评。经过执行法官的细致疏导和严肃批评,罗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表示十分后悔,而罗父亦表示愿意替儿子还款。随后,罗某在其父亲的帮助下当庭付还了拖欠申请人马某的6万元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