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快递行业迅猛发展,但频频发生的快递安全事件使得快递的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规范快递行业服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去年年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规定快递服务组织收寄时应当场检视内件。近日,记者采访揭阳市多家快递公司获悉,尽管新“国标”实施时间是今年5月1日,但目前不少快递公司已提前试行该标准。
新“国标”规定:拒检不予收寄
《快递服务》标准中规定:营业场所收寄时,快递服务组织应告知物品禁限寄规定,用户应将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告知收派员;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快递服务组织可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对用户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快递服务组织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可不予收寄。而经过验视,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收派员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据了解,早在2011年8月,国家邮政局首次颁布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下简称《规范》)就提出,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而新的国标内容则将之前《规范》的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2月28日,国家邮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快递企业收寄检视工作的通知》指出,用户快递物品拒绝开拆、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对收寄检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快递经营许可证。
“开箱验身”未能得到严格落实
新标准出台后,圆通速递于2月17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一封“敬告客户书”,表示将严格执行“开箱检视”制度,把好每一件快件揽收的验视关。记者从顺丰、中通、申通等快递公司咨询获悉,目前已经执行“开箱验身”措施,要求客户在寄件时不要事先密封包装,等快递员检查后再行密封。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未能得到严格落实。
昨天上午,在某企业上班的张先生受同事委托邮寄医药器械,某通路速递公司上门收货的快递员只是简单询问了要寄的是什么东西,并没有进行检查。张先生表示,由于自己与该快递员早已熟悉,对方表示最近公司确有要求要执行“开箱检视”,但“他说熟人就不用验了”。而某广告公司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公司的快件固定由某通快递公司上门收货,“我们一般就是向外地顾客寄货单、寄样板,大家都很熟了,快递员没有说要检查。”记者近日在邮寄衣物时,上门收货的快递员表示要检查,“怕里面有违禁物品”。在记者故意表现出抵触情绪后,快递员立即妥协,“只是寄衣服就不用检查了”。
消费者:担心隐私难保障
市民吴女士表示,如果每件物品在寄出前都能“验明正身”,诈骗、寄危险品等“黑快件”就能得到极大遏制,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安全。对此,她表示理解并会积极支持配合。经营淘宝店的温小姐对开箱检视制也表示理解,但“每天都是批量发货,如果要等快递员来检查过后才包装,这样很不切实际。”此外,温小姐还表示,增加开箱环节等于增加快递业成本,很难避免快递不借机涨价,到时费用肯定又要消费者“买单”。
“如果是每件物品都要开箱验视的话,真的是挺麻烦的。再说,如果有时候寄的是比较隐私的物品,可能有点不方便。”市民纪小姐认为,这个方法很难长期执行下去。“据我所知,现在的快递员素质参差不齐,普通快递员是否具有辨别所有危险物品的能力?再说了,如果邮寄的是身份证、护照之类的私人证件,个人信息安全又能得到保障吗?”市民谢先生也对此表示担忧。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应该将相关服务规定加以细化,并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才能保障“开箱检视”措施既保障快件的安全,又保护市民隐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