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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致2死1伤

2月15日晚,澄海区溪南镇南美路和东里桥头分别发生一宗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案件发生后,澄海公安机关迅速组织救治受伤人员,并开展调查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初步查明案件情况,肇事司机李某青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控制,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和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2月15日晚9时多,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报称:一辆汽车在溪南镇南美路撞到两名行人后逃逸。接报后,澄海公安分局溪南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分别派员赶赴现场处警。约4分钟后,110再次接群众报称:一辆汽车在东里桥头撞到一辆摩托车。澄海公安分局东里边防派出所和交警大队马上增派警力赶赴现场,并协助消防官兵和120急救人员救治伤难者。

经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和走访相关当事人、车辆实际支配人、现场目击证人等,公安机关初步查明:2月15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某青(男)在溪南镇一工场喝酒后,无证驾驶粤D-W04XX号轿车(发生事故时没有悬挂车牌)载林某子(女)沿澄海区溪南镇南美路自南往北方向行驶,途经南美路与文化路交界路口附近路段时碰撞同向行人陈某娟、林某君,造成陈某娟死亡,林某君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青驾车逃离现场,往国道324线东里方向行驶。期间,林某子在劝说李某青停车无效的情况下,在溪南镇文化路东社纸厂前强行跳车离开。而李某青继续驾驶肇事车辆逃逸。至东里镇道路口路段,该车再次碰撞陈某忠驾驶的粤D-5Z9XX号牌二轮摩托车后,坠落在东里大桥下面横路,造成陈某忠当场死亡,李某青受重伤。经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青血中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98mg/100ml,属醉酒驾驶。

案件发生后,澄海交警部门主动上门慰问事故遇难者家属,并及时通报案件侦查进展情况。同时,动员肇事者家属慰问遇难者家属、垫付伤者治疗费用。鉴于事故双方当事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澄海公安机关还协助事故中受伤的林某君先期解决相关费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青和受害人林某君正在全力抢救中,案件侦查和事故善后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St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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