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汕头市将继续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对65岁以上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生活补助金。
汕头市把人年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从去年9月份起,中心城区低保标准提高到城镇人月300元、农村人月270元,并按照20%左右的幅度相应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全市共支出低保资金1.68亿元。还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近6000万元,受惠群众达80多万人次。今年汕头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机制,大力推进分类施保,帮助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人员解决特殊困难。此外,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程序,力争今年底每个街道(镇)建立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达到15个以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继续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培养发展和监管,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重视退役士兵的服务和管理,发展养老服务福利事业,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