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表计量是否准确是一个大家都关注的话题。
去年11月29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就相关问题发布公告。
因怀疑家中燃气表“超期服役”导致计量不准而让自己花了冤枉钱,家住市区东厦花园一期的陈先生从去年初便和燃气供应公司——市燃气建设公司进行交涉,因双方一直未能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近日陈先生向汕头都市报进行投诉,要求燃气供应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同时对片区内超期使用的燃气表进行更换,以免因此引发安全问题。
小区用户
气费攀升疑表“有鬼”
据陈先生介绍,他家所在的东厦花园一期小区配套使用管道煤气,2002年他家每月煤气用量约为四、五立方米,2006到2007年间每月约为七、八立方米,前年、去年每月约为十立方米左右,他虽然觉得煤气用量逐年上升有点奇怪,但也并不是很在意。
去年3月起,陈先生和妻子基本在岳母家里“寄膳”,家里煤气只是供晚上沐浴以及有时弄点点心才使用,但这样下来当月的用气量还在7立方米左右,比起2002年他们在家里开伙做饭时煤气用量还多许多。陈先生怀疑是燃气表计量出了问题,于是在4月上旬向供应煤气的市燃气建设公司收费窗口缴交3月份的煤气费时做了反映,工作人员怀疑是陈先生家里的供气管道漏气所致,遂让技术人员上门进行检测,结果发现陈家的供气管道没有漏气现象。技术人员让陈先生再观察一个月再说。当年5月份,陈先生到燃气收费窗口缴交4月份费用时发现4月的煤气用量依然为7立方米,于是再次向工作人员进行质询,此时工作人员才告诉陈先生,按公司规定,若用户怀疑燃气表计量不准,可以要求工作人员对燃气表进行拆表检测,但依照规定陈先生要先缴交50元送检费用,他们才上门拆表送检。陈先生说:“小区燃气表使用至今十余年本已属‘超期服役’,却没进行更换,如今出了问题要进行检测为何反要用户‘买单’”。颇感委屈的陈先生随后便拨打电话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反映。
质监部门
气表计量偏差不合规定
陈先生称,去年5月20日下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工作人员来到该小区对燃气表进行相关检查,同时对陈先生反映存在问题的该户燃气表依法拆表送检。在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市燃气建设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也到场配合相关的检查工作。陈先生随后也到市燃气建设公司缴交了50元送检费。
去年8月燃气表检测结果显示该表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规定。检测结果出来后,市燃气建设公司通知陈先生前往办理相关赔偿费用。据陈先生称,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依照规定,他们只补偿燃气表送检前三个月煤气用量计量偏差的费用,以及退还50元送检费。但陈先生认为这样处理不妥当,因为燃气表计量不准确不知“吃掉”了他多少煤气费,仅仅赔偿他3个月的计量偏差费用不合理。于是,这件事就没了下文一直拖延至今。
采访中,陈先生还告诉记者,自从怀疑燃气表计量不准后他还专门找了相关的资料。据他了解,依照有关规定,燃气表的使用年限应该只有6年,而东厦花园一期小区自2001年建成投入使用至今已超过10年,也就是该小区配套使用至今的燃气表都属于“超期服役”,其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他说,燃气表超期使用不但计量不准,还极易漏气,严重者可引起燃气爆炸。陈先生十分担心,万一真的发生了火患等安全意外,这个责任该谁负责呢?
陈先生还向记者提供了去年11月29日市质监部门就此事在媒体上发布的一份公告,该公告明确指出陈先生所在小区1015只燃气表使用期限届满而没有进行更换,且陈先生家的燃气表也确存在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规定。质监局据此还对该燃气公司做出责令其改正燃气表使用届满不更换的行为,并处以25000元的罚款。
燃气公司
用户“赚了”企业“亏了”
就陈先生反映的他家的燃气表计量偏差问题以及小区燃气表“超期服役”问题,记者随后走访了市燃气建设公司,该公司徐副总经理就此进行了答复。
据徐副总称,用户对燃气表计量准确与否可向燃气公司提出送检要求,但依照程序要先缴交50元送检费用,这笔拆表、装表以及送检费用物价部门均有明文规定,并非是燃气公司擅自收费。一旦送检的燃气表检测结果不符合“国标”,燃气公司会退还给用户50元,如果燃气表没有问题,则由用户承担该笔送检费用。
徐副总称,燃气表送检一般是对燃气表在大、中、小流量状态下的计量情况进行检测,此次陈先生送检的燃气表检测结论显示,该表三个数据中有两个数据是“负偏差”,一个是“正偏差”,所谓的“负偏差”也就是燃气表走慢了,而“正偏差”就是燃气表走快了,从检测数据上看公司和用户之间可以说是“有赔有赚”。检测结果出来后,燃气公司依规按照偏差比例计算燃气表送检前三个月的偏差煤气量折算成现金退还给陈先生,陈先生对此处理结果并不认可,问题一直拖而不决。
至于小区燃气表“超期服役”问题,徐副总称这是全国管道燃气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燃气表的使用年限。再者,对于燃气表所有权问题也一直没有个明确的说法,虽说“燃气表由燃气企业负责更换”,但现行的燃气收费中并没有包含燃气表更换费用,在相应的权属及费用分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燃气表进行全面更换在资金上和操作上都尚未具备应有的条件。按徐副总的说法,根据常理,燃气表“超期服役”其实吃亏的更多是企业,因为燃气表在使用一定年限后由于齿轮老化等问题的出现,使燃气表走慢了出现了“负偏差”,反而会让燃气公司“吃大亏”。